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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格莱利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2024-08-20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有关规定要求,现对珠海格莱利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果进行公开。
项目名称:珠海格莱利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环评类别:报告表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广东中科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珠海格莱利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龙山工业区龙山三路6号
公示日期:2024-08-20
文件下载: >> 竣工验收报告( 提取码:HNUO)
>> 竣工验收意见( 提取码:HNUO)

主要建设内容

一、项目概况:

一)建设项目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珠海格莱利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珠海市富山工业区龙山三路6号,依托原有厂房进行改扩建,不新增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项目总投资4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改扩建内容为调整部分生产车间(A、B、C、G座厂房)功能布局,对部分生产设备进行升级改造,置换为自动化程度更高的设备,从而扩大盘式制动块、鼓式制动蹄、钢背和汽车零部件产品的产能。新增产能为盘式制动块534万套/年、鼓式制动蹄50万套/年、钢背915万套/年、汽车零部件270万套/年。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委托广东华博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了《珠海格莱利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11月23日取得《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珠海格莱利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珠环建表〔2023〕276号)。

2024年07月16日重新取得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91440400744482188H001U。

三)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珠海格莱利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整体验收。

、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改扩建后,设备有个别增加,个别进行减少。是因自动化调试问题,达不到能产要求。故部份设备未减少,并按产能要求新增部份设备。但新增或减少设备均不对原辅材料、产能及工艺发生变化。项目建设地点、性质、规模等与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一致,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无重大变动。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来自员工办公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生产废水(除油清洗废水、酸洗清洗废水、抛光废水)。

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至富山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

生产过程产生的清洗废水、喷淋废水等废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至富山水质净化厂进一步处理。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由颗粒物、有机废气、酸性废气、生产臭气、污水处理站臭气。

1、颗粒物

项目各类粗精加工颗粒物(打磨粉尘、抛丸粉尘、机加工粉尘)、称料/混料粉尘、油压粉尘、喷粉粉尘。

打磨、抛丸、衬片加工工序设备单机自带集尘装置;涂磨区、油压工序、混料工序粉尘采用设备与风管连接收集,除了进件口和出件口,其它部位均为密闭;E座试制车间粉尘采用集气罩顶吸收集。各单元产生的有组织粉尘相应收集后经14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均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均为18m,排放口编号为FQ-142634A1-A14。

2、有机废气

项目有机废气主要由过树脂、热固化、喷粉后固化、热处理、加热着色、烧蚀、布胶、烘干、粘接等工序产生,挥发的污染物包括:VOCs、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等。

热固化工序在热固化炉中进行,热固化炉在运行中处于密闭状态,在固化炉顶部和出口处安装集气罩收集有机废气。热固化炉在热固化炉房中,热固化炉上方也安装集气罩,当工件加热结束时,工作人员会打开热固化炉的炉门,让工件自然冷却,该集气罩可以收集在冷却过程中挥发到固化炉房的有机废气。平时热固化炉房处于严格的密闭状态,只有工作人员偶尔进出时才会打开。

喷粉后固化、过树脂、热处理、加热着色、布胶及烘干工序使用设备在运行时处于密闭状态,只有工件进出口处不密闭,设备顶部安装排气管,在工件进口和出口处均安装顶吸集气罩。包装、喷码、移印、粘接、烧蚀工序采用集气罩顶吸收集。

E座试制车间仅进行产品试验研发,有机废气产生量较小,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各单元产生的有机物相应收集后。通过五套有机废气处理器(FQ-142634B1和FQ-142634B2:静电除油烟系统+湿式过滤(水喷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FQ-142634B3:水喷淋+活性炭吸附;FQ-142634B4:水喷淋+活性炭吸附;FQ-142634B5:湿式过滤+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均为21m。

3、酸性废气

项目表面处理车间酸洗工序使用盐酸产生酸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氯化氢,该酸雾废气采用碱液喷淋处理。酸洗工序在表面处理车间内进行,酸洗槽采用集气罩顶吸收集。依托现有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高度为17m,排放口编号为FQ-142634C。

4、生产臭气

项目生产臭气主要为喷粉后固化产生的少量苯乙烯,和有机废气一起收集处理。

5、污水处理站臭气

项目自建污水站处理废水过程中产生的臭气,通过加强污水处理管理等措施减少臭气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钻孔机、冲床、油压机、剪板机、打磨机等生产设备及空压机等辅助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规范设计生产车间,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桶、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等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内,定期交废品收购公司回收利用;原料废空桶(废树脂桶、废黑胶桶、废除锈剂桶、废矿物油等)、废乳化液、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企业按规定配置了相应的环境应急设施,已编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备案编号为:440405-2024-0022-L)。

2、环保管理制度。企业制定了《珠海格莱利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3、排污口规范化。企业按规定已设置了规范化排污口,已办理《规范化排污口标志登记证》。

、验收监测(调查)结论

根据广东中科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珠海格莱利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显示:该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污染物、废气污染物、噪声监测值均及总量控制均满足国家相应的标准限值要求;工程在设计、施工和调试阶段也已基本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的环保措施。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开就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征求项目所在地以及与项目相关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的意见和建议,对项目在运营期所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出意见的形式和起止时间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于公开日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9月16日(不少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应意见和建议。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珠海格莱利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址:珠海市富山工业区龙山三路6号

         联系方式:余经理13727869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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