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珠海市平沙镇珠峰路南新河段8011号第1栋第一层G区,租赁励行家具(珠海)有限公司厂房,租赁面积为1368平方米,总投资为50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主要从事:纸制品的加工和销售,年产纸箱和纸板共400万平方米。
2017年8月委托河南鑫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珠海励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10月18日获珠海市高栏港区建设环保局批复(珠港环建[2017]68号)。2018年8月3日取得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编号:4404052018000027。
2018年8月7日至2018年8月8日项目进入验收阶段。并委托深圳市华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的现场采样监测工作及编制了验收监测报告。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废水;项目清洗印刷机时产生废水,每月清洗两次,统一收集存放,定期交由具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利用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项目印刷工序中会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有机废气经收集通过等离子废气处理设备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对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以及合理安排设备布局,降低噪声对周围造成的影响。
(4)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纸张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属于一般固废,交由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含油墨废液(HW12)、废空桶(HW49)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5)其他环境保护设施;企业按规定进行了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已办理《规范化排污口标志登记证》,设置了废气排放口、噪声排放源环保标志牌。
三、验收监测(调查)结论
根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结果可知,该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废气污染物及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国家相应的标准限值要求;工程在设计、施工和调试阶段也已基本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的环保措施。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开就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征求项目所在地以及与项目相关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的意见和建议,对项目在运营期所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形式和起止时间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于公开日2018年10月16日至2018年11月16日内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应意见和建议。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珠海励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平沙镇珠峰路南新河段8011号第1栋第一层G区
联系人:卢先生137-0264-7808